各科室、全体安保人员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》精神,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推进,现结合保卫处工作实际,提出如下具体要求:
一、严把校门关口,筑牢第一道防线
1.强化出入管理:严格执行外来人员、车辆进出登记和核查制度,严禁无关人员、非必要外来车辆以及危险物品(如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品等)进入校园。
2.规范执勤流程:安保人员上岗期间要着装整齐、持械上岗,对校门口及周边异常情况保持高度警惕,遇突发情况要迅速响应、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。
3.落实护学机制:配合公安机关落实“护学岗”机制,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,加强校门口的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,确保人员、车辆有序通行。
二、全面排查隐患,不留死角盲区
1.开展拉网式检查:在开学前牵头对校园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“体检”。重点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全覆盖、存储时间是否达标;一键报警装置是否灵敏有效;防冲撞设施是否完好;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。
2.建立隐患台账:对排查中发现的治安、消防等安全隐患,要逐一登记造册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实行销号管理。对于自身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,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。
三、加强内部巡控,提升应急能力
1.加密巡查频次:加大对教学楼、宿舍楼、食堂、实验室、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及校园偏僻角落的巡逻频次和密度,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期间,严防盗窃、滋事等案件发生。
2.完善应急预案:结合校园实际,修订完善防暴恐、防火、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3.组织应急演练:在开学后适时组织安保队伍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,提升安保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,确保关键时刻“拉得出、冲得上、控得住”。
四、关注周边环境,强化协同治理
1.摸排周边风险:主动联动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、交通秩序、文化环境进行摸排。重点关注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、社会闲散人员游荡、交通设施不全、非法经营摊点等风险点。
2.管控重点人员: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重点人员(如刑满释放人员、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)的排查与信息沟通,建立台账、落实包保、动态跟踪,严防极端事件对校园造成冲击。
五、配合安全教育,营造安全氛围
1.提供案例支撑:积极配合学生处、教务处等部门开展安全教育,主动提供涉及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防诈骗、防欺凌、防性侵等方面的真实案例素材,增强教育的直观性和震慑力。
2.加强安全提示:利用校园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微信群等渠道,定期发布安全提示,提醒师生注意防盗、防骗、防火,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
六、协同联动,做实关爱帮扶
1.关注异常学生:在门岗执勤和日常巡逻中,要密切关注是否有未按时到校、行为异常、神情恍惚或需要帮助的学生。发现学生长时间在校门逗留、试图非正常离校或情绪失控等情况,要主动询问、耐心引导,并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部门妥善处置。
2.配合跟踪核查:积极配合学工部门做好未按时返校学生的信息核查工作,对夜间未归、晚归的学生要严格登记并及时反馈,协助建立跟踪台账。
3.传递校园温度:对家庭经济困难、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遇到入校困难时,要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必要帮助,引导其顺利入校,以实际行动践行“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平安返校、安心就学”的工作要求。
请保卫处全体人员及各岗位安保队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,将安全职责层层分解、压实到岗、落实到人,坚决守住校园安全底线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推进。
保卫处
2026年3月3日